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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软件资源共享管理办法(试行)

2022-10-06  点击:[]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 为规范实验室软件资源管理,促进科研资源高效利用,根据《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重〔202544号)及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 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各类软件资源,包括:

(一)实验室自主开发的科研软件;

(二)统一购置的公共软件;

(三)项目组自行采购的专用软件;

(四)合作研究产生的衍生软件。

第二章  权属管理

第三条  知识产权归属

(一)实验室成员在职期间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学校所有;

(二)合作研发软件需在协议中明确权属划分;

(三)禁止未经授权的转让、商业化和专利申请。

第四条  软件资源登记

(一)公共软件由实验室统一采购并建档;

(二)专用软件需在购置后尽快内完成登记;

(三)自研软件应提交完整技术文档备案。

第三章  共享使用

第五条  分级共享机制

(一)公共软件

使用范围:面向全体人员开放;

审批流程:可直接申请使用。

(二)专用软件

使用范围:限于项目组成员;

审批流程: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。

(三)涉密软件

使用范围:特定授权人员;

审批流程:须由项目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审批。

第六条  人员离岗管理

(一)高访、客座研究人员:课题结束前30日将所研究开发的软件的源程序清单、源程序的算法说明、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、源程序的使用说明、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项目合作者测试并签收;

(二)博士后:将所研究开发的软件的源程序清单,源程序的算法说明,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,源程序的使用说明,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导师测试并签收;

(三)研究生:答辩前将源程序清单、源程序的算法说明、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、源程序的使用说明、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导师测试并签收。

第四章  监督问责  

第七条  违规处理  

(一)未按期归档:暂停新项目申请资格;

(二)私自转让:追回违法所得并追究法律责任;

(三)数据泄露:按学校保密制度处理。

第八条  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,按国家及学校最新计算机软件?;ぬ趵葱小?/span>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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